“法官,我還錢,能把懸賞公告給我撤了嗎?太丟人了。”近日,雄縣法院執行局法官接到了“行蹤神秘”的喬某的電話。
案情回顧
喬某是雄縣法院一起執行案件的被執行人,其與申請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我院生效法律文書確認,喬某負有向申請執行人償還借款本息5000余元的法律義務。在案件執行過程中,喬某以“正在籌備款項”“馬上還錢”為由多次搪塞執行法官,在執行法官傳喚時拒絕到法院接受詢問,后來干脆拒接法官電話玩起了失蹤,執行法官多次前往其住所拘傳未果。
執行舉措
為推進本案執行,維護司法權威,執行法官在征得申請人同意后發布執行懸賞公告,通過微信公眾號刊載、發動本地媒體轉發及在被執行人住所地張貼等方式向社會公開征集喬某行蹤及財產線索。懸賞公告發布3日后,迫于法律威懾和輿論壓力,被執行人喬某主動聯系執行法官并在親友的陪同下到法院履行了全部債務。法官依法對喬某逃避執行的行為予以訓誡并罰款1000元,喬某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悔過并當場繳納了罰款。
結語
今年以來,雄縣法院執行局積極拓展執行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巧用、善用執行措施,充分將法律威懾與輿論壓力相結合,努力發揮執行懸賞公告這一“利劍”作用。下一步,雄縣法院執行局將持續采取發布執行懸賞公告方式,借助網絡媒體,動用社會力量,全力查找被執行人財產線索與行蹤,讓被執行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有力打擊逃避執行行為,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勝訴權益。(趙伯賢)
法官說法
@所有被執行人:
誠信是立身之本,逃避執行不僅會受到法律制裁,還將面臨社會輿論壓力。
別再心存僥幸,主動履行法定義務,才是你的正確選擇!
編輯:張怡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