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周孝清
□ 法治日報全媒體通訊員 朱文靜 侯居燕
為了貫徹落實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推進婚姻家庭矛盾多元化解,2020年,江西省撫州市東鄉區司法局、民政局在政務服務中心婚姻登記窗口旁聯合設立婚姻家庭輔導室,將調解、公證、法援等法律服務前置引入“協議離婚”全過程。
婚姻家庭輔導室為申請離婚的夫妻提供婚姻家庭輔導、糾紛調解、法律援助、權益維護等“一站式”服務,有針對性地解決相關問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工作中,東鄉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和公證處每天輪流安排一名處理婚姻家事糾紛經驗豐富的法律工作者擔任婚姻家庭輔導員,引導夫妻雙方深入溝通,緩解、消除矛盾,達到相互諒解的目的,避免非理性、沖動型離婚現象發生。
東鄉區公證處公證員周葆華介紹說,前來離婚的夫妻或是因為感情問題,或是經濟問題,更有年輕氣盛,一言不合賭氣離婚的。針對沖動型、有感情基礎的離婚夫妻,調解員及時暖言勸解,當場促和。
“結婚七年生了三女一男,每天帶娃非常辛苦,他的收入有限,日子過得越來越難,我的辛苦和痛楚他也看不到,我都快要崩潰了……”近日,女子張某兩眼通紅,含淚向婚姻家庭輔導室輔導員傾訴心中壓抑已久的委屈。
輔導員耐心了解他們夫婦的情感經歷和家庭現狀,開始對雙方進行勸解,“你們還年輕,家和萬事興,只要夫妻齊心協力,相互關愛和扶持,幸福一定會來敲門”。在交談中,其丈夫也認識到自己的不足,表示以后要為妻子多分擔些家務,多關心和體貼妻子,妻子表示諒解,最終兩人和好如初,牽手回家。
周葆華說,在這間小小的婚姻家庭輔導室里,調解員作為和諧家庭的“后援團”,用傾聽和溝通重喚愛與理解,修復和治療婚姻家庭關系,成功化解多起婚姻危機。
如果雙方確已感情徹底破裂或有家庭暴力等其他情況的,婚姻家庭輔導室輔導員則會提供法律服務,對離婚協議進行審核把關,最大限度保障離婚夫妻各方利益,防止子女、財產、債務等問題約定不明,再次產生糾紛。
東鄉區有一對再婚夫妻,男方按揭購買的婚房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婚后雙方因感情不和,決定離婚。女方承諾會配合過戶,但是由于雙方失去了信任,男方擔心女方離婚后不配合辦理過戶。了解雙方實際情況后,輔導員建議兩人辦理離婚協議書公證,根據男女雙方的真實意愿,公證員為他們擬定了離婚協議書,并辦理公證。
“離婚不是單純的夫妻兩個人分開,更重要的還有財產分割、孩子撫養等問題。”東鄉區司法局有關負責人說,通過調解還可以讓雙方放下過往,輕裝踏上新的人生旅途,提升婚姻家庭糾紛化解的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2024年,該婚姻家庭輔導室共“勸和”欲離婚夫妻118對,代寫離婚協議書433份。
編輯:杜洋